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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同意刘先宇、彭仕海两名同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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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盘水交发〔201857

市公路处

你处报来的《关于刘先宇同志技术职称岗位晋级的请示》、《关于彭仕海同志技术职称岗位聘任的请示》收悉,经2018年1 月30日、2018年6月1日局党委会议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同意你处刘先宇同志晋升为专技十一级岗位,聘任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;

二、同意你处聘任彭仕海同志为高级工程师(七级岗位),聘任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止;

三、请你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。

此复。

      2018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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